根据 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“绿色通道''引进人才办法》(内人社发[2019]149号)和《内蒙古师范大学引进人员工作程序实施办法》(校人字[2020]4号)有关规定,我院于11月19日完成2021年度第二阶段髙层次人才考核工作,现将考核成绩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,如有异议,请联系科学技术史研究院或人事处,电话:0471-4392305或 0471-7383759。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学历 |
毕业院校 |
考核成绩 |
1 |
刘超 |
女 |
博士研究生 |
中国科学院大学 |
92. 4 |